美国商标使用证据Specimen准备指南:1A与1B差异

准备美国商标使用证据(Specimen)的核心在于提供真实的商品实物图、包装图或具备直接下单功能的电商销售页面,且Logo必须呈现持久性与商业规范。 申请依据分为 Section 1(a) 实际在先使用(申请时即提交证据)与 Section 1(b) 意向使用(先抢占申请号,获批后再补充提交 SOU 证据)。严禁使用 Photoshop 渲染或拼接图片,合规且真实的证据是保障 USPTO 顺利下证的关键。

2026-09-30
美国商标使用证据Specimen准备指南:1A与1B差异

核心结论:美国商标使用证据(Specimen)是向 USPTO 证明商标已在美真实商业使用的实物或销售凭证;准备合规 Specimen 的核心是拒绝 PS 拼接图,并根据产品或服务类型选择正确的实物拍摄图或带购买功能的网页。

在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严格的审查制度下,商标使用证据(Specimen)审查已经成为拦截不合规申请的“重灾区”。许多跨境卖家因使用 PS 渲染图、缺乏购物车按钮的展示网页或不符合商业惯例的临时贴纸,直接收到审查意见书(Office Action)甚至面临申请被废弃的风险。

根据鹰飞国际服务过 12,000+ 个出海企业与品牌知识产权布局的实战经验发现,只要在提交前掌握 USPTO 官方审查规范并厘清 1A 与 1B 申请路径的区别,就能规避 90% 以上因使用证据不合格引发的驳回风险。

核心结论:Section 1(a) 适用于已在美国市场实际销售的产品,下证速度更快;Section 1(b) 适用于尚未发售但需先锁定名称优先权的企业,灵活性更高但需额外支付 SOU 官费。

在提交美国商标申请时,申请人必须选择具体的申请依据(Filing Basis)。最常见的两种类型即为 Section 1(a) 与 Section 1(b)。

下表详细对比了 1A 与 1B 在流程、时效及使用证据提交要求上的差异:

对比维度Section 1(a) 实际使用 (Use in Commerce)Section 1(b) 意向使用 (Intent-to-Use)
适用人群产品已在美国亚马逊、Walmart 或独立站售卖的卖家产品正在研发、准备出海或急需抢占商标名的企业
证据提交时间递交申请时必须同步上传合格的 Specimen递交申请时无需提交,待公告期通过后补充提交
亚马逊备案时效提交后 3-7 天内拿到 Serial Number 即可预备案提交后 3-7 天内拿到 Serial Number 即可预备案
核心优势流程少一步,无需额外支付补充证据(SOU)官费先占领商标优先权,为产品上线和证据准备留出缓冲期
额外官费与流程无额外补充证据费用需在收到核准通知(NOA)后提交 SOU 声明并缴纳官费

核心结论:实体商品证据需展示持久附着的 Logo(如铭牌、缝标、包装盒);电商销售证据必须包含商标名、产品图、价格及“加入购物车/购买”按钮。

USPTO 对不同类型的商品和服务有着清晰且严格的证据定义。根据审查手册(TMEP)规定,常见合格证据可分为以下几类:

  • 产品实物图: 商标标识直接刻印、丝印、烫印或缝制在产品本身(如服装领标、吊牌、电子产品机身铭牌)。
  • 产品包装图: 印有商标 Logo 的产品彩盒、包装袋或运输箱实物拍摄图。
  • 贴纸标准: 仅当贴纸是行业通用标准(如带有条形码、产品参数与商标的符合性标签)时方可接受,临时手贴纸易被认定为非真实使用。

  • 完整销售页面: 包含亚马逊、TikTok Shop、Walmart 或品牌独立站的商品详情页截图。
  • 必备要素: 页面必须清晰展示商标名称、产品实物外观、价格、购买选项(如 Add to Cart / Buy Now 按钮)及送货至美国的选项。

  • 宣传与服务展示: 宣传册、带有商标的官网服务介绍页、名片、带有商标的账单或服务合同样张。

核心结论:切勿使用 Photoshop 渲染图、缺乏购买功能的纯展示网页、挂牌未附着或假冒订单凭证,这 4 类错误极易引发欺诈审查。

根据我们知产团队处理过的驳回答辩案例总结,审查官(Examining Attorney)在核查证据时重点关注以下“红线”:

  1. 数字化修改与 PS 痕迹(Digitally Created or Altered Images)
  2. 纯展示性网页或未上线页面(Mock-up Websites)
  3. 吊牌与产品分离
  4. 缺乏美国发货证明或非美金结算

A:建议直接选择 Section 1(b) 意向使用 模式递交。这样可以先拿到 USPTO 的官方申请号(Serial Number)去亚马逊进行品牌备案,锁住品牌权益。待产品正式发售并产生真实销售证据后,再向 USPTO 补交使用声明(SOU)即可。

A:截图必须是完整的浏览器页面,清晰显示 URL 网址及截取日期(建议包含系统时间)。页面上必须能清晰看到商标名(Title 或 Brand 栏)、带有 Logo 的产品主图、价格以及“Add to Cart(加入购物车)”按钮。

A:收到驳回后无需恐慌。通常可以在规定期限内(通常为 3 个月)重新补充上传在先已存在的合规实物图或销售网页截图,或者将申请依据由 1A 转换为 1B(Request to Divide / Amendment to Allege Use),由专业律师代为回复答辩。

A:不需要。通常情况下,每个大类(Class)提供 1-2 项核心产品 的合格使用证据即可满足 USPTO 的初始审查要求。但申请人必须确保该大类下列出的所有商品均已真实投入商业使用,因为在第 5-6 年续展宣誓时,USPTO 可能会进行抽查(Audit)。

鹰飞国际2003年成立,总部位于美国洛杉矶,并在北京、深圳设有分部,20余年专注全球商务服务,为企业出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:美国L1签证办理、各类签证申请、海外公司注册、会计财税筹划、知识产权布局(商标/专利/版权)、离岸银行开户、海牙认证及洛杉矶海外仓服务,一应俱全。若您有全球商务拓展需求,欢迎致电400-7227-010转0,或添加客服微信yfgj11111,我们将为您定制专属出海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