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 “本地董事”是新加坡《公司法》的强制性要求,指每家公司至少要有1名通常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(公民、永久居民或持有有效工作准证者)。如果你没有符合条件的本地人脉,专业的企业服务提供商通常可以提供“名义董事”服务。需注意,名义董事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,但会承担法定的合规监督责任,服务商会通过免责协议明确权责边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