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香港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“离岸利得税豁免”?
答: 如果香港公司的所有业务合同的洽谈、签署、货物的运输、款项的收付等核心商业行为,完全没有使用任何香港本土的资源(即没有香港办公室、没有雇佣香港员工、客户和供应商均非香港本土企业),即可在进行年度做账审计时,向税务局正式申请离岸利得税豁免,通过审批后该笔利润无需缴纳利得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