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1C 绿卡申请可以由我自己(个人)独立递交吗?

2026-05-26

答:绝对不行。EB1C 属于“雇主担保”类移民。 与 EB1A(杰出人才)或 EB2-NIW(国家利益豁免)允许个人自行递交不同,EB1C 必须由美国当地的雇主公司作为“申请人”(Petitioner)来为你(受益人 Beneficiary)提出申请。 这意味着,所有官方的申请表格(如 I-140)都必须由美国公司的授权签字人签署,相关的政府规费、加急费等原则上也都由雇主公司承担。如果中途公司倒闭,或者你从该跨国公司离职,你的 EB1C 申请将会失效。